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各區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市統計局發布《2021年珠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為64234元。根據《珠海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之(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規定,現將我市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類別的收入準入保障標準調整為人均3212元/月,自2022年6月1日開始執行。
特此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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