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各區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根據《關于調整我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供養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的通知》(珠民〔2022〕66號),已將香洲區、金灣區、斗門區、高新區、鶴洲新區(籌備組)低保標準調整為1180元/人/月。根據《珠海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規定,現將我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類別收入準入保障標準(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50%)由人均1709元/月調整為人均1770元/月,自2022年7月1日起執行。
特此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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